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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受教育权是广大女性依法享有的基本人权。保障广大女性与男子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不断提高女性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是提高女性生存和发展能力的关键环节,是中国政府在教育领域落实《宪法》、《教育法》以及《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具体体现。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教育事业,创造性地提出了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思想,确立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当前的中国教育,是历史以来教育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世纪之交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教育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教育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中国政府和学校适应经济社会形势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按照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加大教育改革与发展,广大女性受教育规模、质量和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
一、2006年8月中国政府接受联合国消歧委员会审议以来中国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最新进展
一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不断提高女性受教育的规模和层次。2006年,全国财政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184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用于教育事业的支出为536亿元,比2005年增加了39.4%。国家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把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2006年中央财政共落实改革资金140亿元,地方财政落实改革资金103亿元,共同推进这项改革。另外,中央财政连续三年累计投入90亿元,用于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7651所农村学校受益;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已投入80亿元,覆盖中西部地区80%以上的农村中小学,1亿多中小学生得以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通过以上教育发展计划,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地区办学环境,为广大适龄女童、少年接受较高质量的教育创造了条件。2006年,全国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99.27%;初中阶段毛入学率97%。全国“两基”人口覆盖率超过了95%。2005年底,普通小学、初中、高中在校女生数量分别达到5000万人、2900万人、1100万人,分别占学生总数的46.82%、47.33%、46.43%。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2006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2%,在校生总规模超过2300万人。2005年大学、研究生在校女生数量分别达到735万人、42万人,分别占学生总数的47.08%、43.39%。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和比例有了较大的提高。
二是,积极推进免除学杂费的义务教育,加大妇女扫盲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女童入学率和妇女识字率。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经济原因导致的女童失学现象,中国政府积极推进免费义务教育。2006年9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为广大适龄女童接受免费的义务教育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06年,国家免除了西部地区和部分中部地区义务教育阶段5200万名学生的学杂费。此项改革使每个受益小学生平均少交140元,初中生少交180元。有约20万农村辍学学生重新回到学校学习。国家逐步推进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费进程,不少地方已经在城市实行免费的义务教育。
各级政府一直把扫除妇女文盲、提高妇女识字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十五”期间,全国共扫盲972万人。国家通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和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等,加强农村妇女职业和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妇女发展能力。2006年,教育系统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000万人次;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约5000万人次。
三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强调,实施素质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近年来,中国政府和学校根据素质教育的需要,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把消除性别定型观念和男女平等作为课程改革的重要指导思想,强调学校教育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学生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四是,适应经济社会形势,注重弱势女性群体受教育权利的维护。中国政府明确提出,让所有孩子都能上得起学,都能上好学。为此,出台一系列旨在帮助困难群体接受教育的政策措施。国家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工作力度。2006年,为3730万名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780万名寄宿生补助了生活费,有效地解决了经济困难家庭子女的上学问题。国家初步建立了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8亿元,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全年资助80万名贫困学生。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体系,2006年,全国新增贷款学生85.5万人,新增贷款合同金额79.9亿元,基本保证了高校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所有这些资助政策,对于保障广大女大学生受教育权的实现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进一步落实联合国消歧委员会结论性意见、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下一步工作安排
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遇到了新的历史性机遇。中国政府制定的“十一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了未来五年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的三大任务,即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中国政府将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进一步落实联合国消歧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维护和保障广大女性受教育权。
一是,继续加大财政对教育支出的比重。去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2007年,全国财政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2235亿元,比去年增加395亿元。
二是,全力推进免费义务教育和其他免费教育。2007年,在全国农村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1.5亿学生将受益。同时,在一些中央所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对师范生教育工作将起到很大的示范作用。
三是,大力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从2007年新学年开始,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为此中央财政支出将由2006年18亿增加到95亿元,2008年将增加到200亿元。与此同时,地方财政相应增加支出。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已在日前召开的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部署。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有关国际组织,包括联合国消歧委员会,对中国的教育事业,特别是女性教育,给予充分的关注。我们希望今后能够通过适当方式加强双方的交流与合作。
我们相信,以上这些重大政策的实施,将对中国教育改革发展产生历史性影响,也将极大地提高女性受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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