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里,她们同样享受阳光
——成都市成华区救助妇女儿童工作采访纪实


  眼前两个女孩,一个8岁,一个7岁。记者一行刚一进门,正和爱心爸爸李安德和爱心妈妈曾桂清做游戏的姐妹俩就欢快地跑过来,“叔叔”、“阿姨”地叫个不停。

  两个女孩是成都市成华区跳蹬河社区“阳光家园”的被救助儿童杨洋和唐婷,“阳光家园”是全国第一个以构建温馨家庭生活为主题的流浪儿童救助点。

  爱心妈妈曾桂清告诉记者,杨洋和唐婷现插班就读于成都市万年实验学校,她们上学已经3个月了,而3个月前,这两个孩子还不知道第二天睡在哪里呢。她们很懂事,领着我们去看她们收拾得干干净净的房间。记者看到,3间供孩子学习、居住、娱乐的房间布置得温馨而充满童趣,卧室里有不少孩子画的卡通画。记者随手拿起一张,画上有阳光、绿树、鲜花。杨洋指着画上的两个人说,“这是妈妈曾桂清,这是我”。而此时,爱心妈妈曾桂清背靠着门框,笑得很灿烂。她告诉记者,在这个大家庭里,除了爱心爸爸、爱心妈妈,还有60多个成员,爱心爷爷、奶奶、叔叔、姐姐,他们都是“阳光家园”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志愿者。

  同行的成华区妇联主席黄荣芳向记者介绍,“阳光家园”是成华区专门为那些有家难归的流浪儿童创办的家庭救助模式,其“儿童救助家庭化”、“救助教育社会化”的做法,被誉为流浪儿童救助的“成都模式”。

  成华区第二人民医院的脑瘫儿康复训练中心,居住着一群更为特殊的群体。记者来到这个中心,亲眼目睹到10多名生活无法自理的孩子,在政府与社会的关怀下快乐地成长。

  小竺,6岁,出生时曾轻度窒息,被诊断为“脑瘫儿”,痉挛性双肢瘫痪并伴有斜视。该中心江主任告诉记者:“小竺刚到康复训练中心的时候,虽说已经4岁多,但不能坐、不能站,不能自己上厕所,离不了人照顾!”“一年多来这小家伙的变化很大,现在都是自己挑选衣服了。”小竺的妈妈乐呵呵地介绍着。旁边,还有一位名叫万雨的14岁的女孩,刚来时几乎不能行走,半天只能憋出一个单字,而现在已经能够自行上下楼梯,能表述三五个字的短句了。

  区残联理事长白冀平告诉记者,根据这些行动困难、表达力受限的儿童病情的不同,区残联还赠送了轮椅、站立架、小腿矫形器等治疗设备,每周3次的定点治疗也免费。在成华区,像这种专门针对儿童的脑瘫康复中心目前有两家,现在共有32位小朋友在接受治疗。

  与流浪儿童、残疾儿童一样,在成都成华区,残疾妇女及家庭同样受到特别的救助、关爱。

  成华区新鸿路区,35岁的陈印珍,身体残疾,手足不能正常弯曲,一直没有工作;丈夫谢光志早在1995年就成了下岗工人;12岁的女儿上小学六年级;家里还有一个86岁的老母亲,一家人住在母亲的旧房子里。丈夫谢光志为了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先后蹬过三轮车、老年车,卖过小百货,“但这些收入相当不稳定,很多时候一天只能赚到几元钱,那时的生活太难了,家庭几乎陷入绝望的境地。”谢光志缓缓地说。后来区残联主席张斌多次上门了解情况,去年7月,他被安置到社区当保安,每月有了500元的固定收入,而残疾的妻子也被安置到社区“绿色网吧”做收银员,每天有15元的收入。“现在好了,我家每月加最低生活保障在内有近千元的收入,孩子的学杂费也得到了减免。”谢光志说。

  水碾河社区51岁的周筱玲,儿时因患小儿麻痹症腿瘸身小,身高仅1.4米,8年前与丈夫离婚后与当时只有6岁的儿子生活在一起。但今天的她充满乐观,笑容满面。她告诉记者,她现在在成都市建筑中专学校做清洁工,每月有300元的固定收入,加上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孩子抚养费,每月共有650元的固定收入。“另外,政府部门逢年过节还会来看望我们。”周筱玲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成华区民政局副局长文华告诉记者,成华区高度重视对妇女、儿童的救助工作,2005年6月,率先在四川省出台了《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建立起高效快捷的信息网络保障、完善配套的制度规范和内外结合的公开监督机制,统筹协调、科学合理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区民政局设立了社会救助信息平台联合工作组,街道设立了社会救助办公室,社区设立了社会救助工作站,一条线贯穿下去,扎扎实实、不重不漏,对所有救助群体进行了覆盖。为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成都市成华区还积极营造公益慈善氛围,广泛挖掘和整合社会互助资源,使该区的救助更具有社会性和持久性。去年,该区成立了西部第一家民办非企业性质的“爱心超市”,仅一年多时间就接收捐赠60多万元,帮助1300多名贫困群众解决了生活困难。同时,把每年6月29日定为民营企业家“爱心捐赠日”,每年元月第二周为驻区部队“爱民周”,仅2005年,成都市成华区就募集慈善款物计200余万元。

  从“阳光家园”到脑瘫儿康复训练中心,再到陈印珍、周筱玲,她们虽然有着这样、那样的不幸,但社会一直关爱着她们,她们享受着阳光,享受着温暖。(任芳 龙顺 浏婷)


  《经济日报》2006.4.25 第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