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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北京市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总体要求,围绕“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始终坚持把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据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翟鸿祥介绍,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北京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从三个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解决妇女儿童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从政策环境看,北京市在坚持依法治市的过程中,十分重视从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上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几年来,北京市在进行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人大、政府制定实施了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先后颁布实施了《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和《进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的工作意见》等一系列意见和规定。
从资源环境看,北京市充分利用国际驻京机构多、研究机构多、社会团体多、知名人士和专家学者多的优势,注重把资源优势应用到妇女儿童工作中。几年来,妇女、儿童规划专家指导组、妇女法学研究会等机构,定期研究商讨妇女儿童发展问题,开展并完成了多项报告。同时,利用社区服务体系中的信息、设施和服务等资源,将规划实施与社区服务体系有机结合,使妇女儿童的社会救助、法律保护、健康保健、再就业培训、校外教育、家庭教育、生存环境等纳入社区工作范畴,使社区成为妇女发展和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场所。
从工作环境看,几年来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充分履行协调议事职能,增强宏观指导意识,不断增强各职能部门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政府通过实施“折子工程”,建立有效的监督程序机制,强化对规划目标完成情况的督察手段,促进规划目标按时、保质、全面落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还积极争取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全国妇联及国际组织的支持帮助,筹集外援和政府项目支持资金640多万元,采取以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多部门合作、社区支撑、专家指导、志愿者服务的多部门合作机制,开展了妇女互助创业小额贷款、贫困孕产妇救助、儿童伤害干预、流动儿童社区救助等10余个项目。
北京妇儿工作的发展是建立在经济总量不断扩大、经济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的基础上。据不完全统计,几年来市财政先后投资16.1亿元,建成了北京妇幼保健中心、支持农村改善教育教学条件、安排非经营投资用于高中示范校和其他普通高中固定资产建设投资、发展妇女儿童科技项目等。目前,全市女性平均期望寿命达到了81.51岁,高于男性3.27岁。孕产妇死亡率2004年为15.19/10万,婴儿死亡率为4.61‰,保持全国先进水平,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较好地实现了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目标。
(徐文营)
《经济日报》2005年8月18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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