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教育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将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统一纳入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范畴,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重视农村留守儿童,积极兴办寄宿制学校,鼓励农村留守儿童到寄宿制学校上学,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使他们能够健康成长。
为保证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辍学,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将贫困家庭农村留守儿童纳入享受“两免一补”的范围。同时要利用本地区捐资助学的资金,优先扶助贫困家庭农村留守儿童入学,进一步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入学率,降低辍学率,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www.legaldaily.com.cn/bm/2006-11/15/content_4528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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