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决策主流
采取有效措施
推动新纲要的全面实施
辽宁省本溪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妇女儿童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作为全国实施妇女儿童纲要的示范市,我们在贯彻实施新两纲工作中立足高起点,早起步,抓住重点,突破难点,为新一轮妇女儿童纲要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凭借示范市优势,高起点制定新规划
2000年底,我们在总结上一轮妇女儿童纲要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指标高标准,起步高起点,工作高水平,编制了本溪市新一轮妇女儿童规划。新规划在目标定位和指标确定上,体现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将重点指标定位在高于省妇女儿童规划的标准上。如到2010年,全市婴儿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10.1‰、11.2‰以下,分别比省目标值提高了2.6和3.4个千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农村达到87%,高出省定指标2个百分点;家庭教育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高出省定目标5个百分点;农村住院分娩率2005年达到85%,2010年达到88%,分别高出省定指标10和8个百分点。
二、纳入政府决策主流,保障新规划的顺利实施
在实施妇女儿童规划过程中,我们注重强化政府的主体意识,不断加大干预力度,切实把妇女儿童规划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纳入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目标责任考核,使政府的职能作用在新规划的实施中得到有效发挥。
1、强化政府统筹,保证妇女儿童事业优先发展。为了加大政府统筹力度,我们把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写进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政府决策主流,统筹安排,同步推进,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去年初,我们在全省第一个召开了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总结“九五”期间妇女儿童工作经验,部署工作任务,主管市长与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签订了2001-2010年妇女儿童规划目标责任状,各县区、各相关部门也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状,使之全部处于考核之中,为两个规划实施提供了思想上的保证。
2、加强管理监督,确保规划目标责任落到实处。为了明确目标责任,主管市长多次主持召开协调会,确定各部门的指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市妇儿工委每年都组织有关方面专家深入基层对两个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查。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综合相关部门的实施方案和阶段性目标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先后制定了两个规划第一阶段目标的指标体系量化表,两个规划目标责任分解书,制定了实施两个规划的目标考核意见等,进一步明确了各县区、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使新一轮规划的实施更加科学、规范,更具可操作性。为两个规划实施提供了组织上的保证。
3、保障经费和人员编制,切实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为确保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高效运转,切实发挥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监测评估职能作用,市政府决定将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经费10
万元纳入市财政预算,每年按时拨付,并增拨一辆面包车作为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专用车。同时,为市妇儿工委办公室配备了微机、打印机、一体印刷机,建立局域网,联通宽带网,县区妇儿工委办公室也全部配备了微机,这些设施的配备,有效地改善了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工作条件,畅通了信息渠道,提高了工作效率。在机关机构改革普遍要求减少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市、县(区)两级妇儿工委办公室人员编制不但没有减少,有的还比过去有所增加,如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在今年机关机构改革时保留了2个编制;平山区妇联原有编制3人,机构改革时又增加1个妇儿工委办公室编制,这些都为两个规划实施提供了物质和人员方面的保证。
三、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妇女儿童纲要各项指标都是刚性指标,必须采取刚性措施予以保障。在抓住关键,下大气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妇女儿童发展的瓶颈问题的同时,密切关注各项指标的动态变化,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解决妇女儿童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着重解决了以下几方面问题。
1、增加资金投入,解决市级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我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由于年久失修,设备老化,已停摆5年。为加强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新规划制定后,市政府先后召开两次常务会,专门听取两个规划重点、难点情况汇报,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决定拨款210万元专门用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维修改造。去年11月,面积达4800平方米,集教育、培训、娱乐于一体维修改造后的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重新向妇女儿童开放,新规划要求的市级妇女儿童活动阵地的指标提前三年达标。
2、强化监控措施,降低三项死亡率。婴儿、五岁以下儿童、孕产妇这三项死亡率是新规划目标任务中达标难度较大的指标。为了降低三项死亡率,市卫生部门将新规划中的妇幼保健指标纳入卫生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强化网底建设,制定孕产妇死亡过错追究责任制,先后制发了《本溪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本溪市高危孕产妇规范》;加大经费投入,仅去年全市用于助产机构增添设备和环境改造投入就达256.7万元;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从今年6月1日起,取消了家庭接生员,全部实行住院分娩,今年首次在开发区尝试建立了“贫困母亲救助基金”,用于高危孕产妇的抢救;降低婴儿死亡率,推广新生儿窒息复苏新技术。2002年底,全市婴儿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10.12‰和10.88‰,提前达到2005年中期目标要求,孕产妇死亡率也得到了有效控制。
3、狠抓措施落实,坚决控制中小学辍学。市教育部门为控制中小学辍学,先后下发了《本溪市控制学生辍学工作意见》、《关于控制学生辍学的补充规定》;借助市人大、市政协视察活动的推动,采取依法控辍、教改控辍、管理控辍、扶贫控辍等措施,有效地控制了中小学辍学事件的发生,2002年底,全市初中辍学率控制在3.40%以下,小学辍学率连续多年为零。同时,积极探索0-6岁儿童学前教育模式,将幼儿园收托年龄向前延伸,逐步建立教育行政部门主管0-6岁儿童的新体制。
4、加大督察力度,提高乡镇女干部配备率。因受乡镇机构改革的冲击影响,去年乡镇女干部配备比例明显下降,为此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妇联工作领导的意见》中关于培养选拔女干部的要求,市委组织部与市妇联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乡镇女干部选配工作的意见》,对乡镇女干部配备提出具体要求,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提供政策支持。同时,推广了桓仁满族自治县乡镇女干部选配工作的经验,加大了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使全市乡镇女干部配备取得了可喜成效。到今年6月底,全市乡镇女干部配备率已达到
90%。
5、注重源头维护,解决社会转型期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突出问题。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改革开放过程中,我们密切关注发展进程中妇女儿童维权领域遇到的突出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强化从源头上维护、从客观上推动、从政策上保障。去年9月初,市妇联与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召开了本溪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意见》,为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针对经济制度调整、就业制度改革给妇女儿童经济利益和合理享有社会资源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我们通过建立就业快车道、求职“五免费”、就业洽谈会、劳务输出等措施,提高妇女再就业率。今年上半年,全市实现就业34897人,其中女性占52%。针对家庭暴力案件不断上升,妇女儿童人身权利受到侵害的实际,我们注意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工作机制,构筑社会化维权“五大网络”。2001年以来,市妇联与市人大联合对全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进行了三次执法大检查,先后下发了《本溪市预防和打击家庭暴力行为的意见》和《关于拓宽“110”和派出所职能,强化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成立了“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和爱妮妇女避救所,为1000多名妇女提供了救助,办理大要案10余件,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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